ㄧ、甄試項目:華語教師數名。
二、授課時地:淡江大學淡水校園;97年9月開始,下午上課,每週上課5天。
三、應徵條件: (一)華語教學系所碩士以上或在大學教授華語2年以上。 (二)受過華語師資培訓180小時以上或領有教育部華語教學能力證書。
四、報名資料: (一)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。
(二)華語教學時數證明影本。
(三)華語師資培訓班結業證書影本。
(四)中文簡歷和自述。簡歷以電腦打字A4一張;自述以稿紙手寫500字。(可附加教學影音紀錄)
五、報名方式:
(一)一律通訊報名。
(二)應徵資料請於97年8月1日(郵戳為憑)前郵寄至以下地址:
106台北市金華街199巷5號淡江大學華語中心。
(三)信封上註明應徵淡水校園華語教師;應徵資料恕不退還。
六、甄試方式:
(一)資料審核通過者通知面談(預定日期為8月8日前後)。
(二)面談後擇期試教(預定日期為8月15日前後)。
*相關訊息請參看淡江大學華語中心部落格 http://blog.sina.com.tw/ksanali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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